【數發部】加強防制洗錢及打擊詐騙集團力道,第三方支付須落實確認交易客戶身分辨識

數位發展部強化第三方支付監管,防堵洗錢與詐騙

數位發展部(產業署)為防範第三方支付服務被不法分子用於洗錢詐騙,已於今年1月1日實施「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」,並制定「指引手冊」作為業者遵循依據。

根據新規定,所有賣家以及消費金額超過5萬元或刷卡金額超過20萬元的買家,都必須進行 KYC(確認客戶身分)。若發現疑似洗錢或資恐的交易,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應依規定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,違者將面臨5萬元至100萬元的罰鍰。此外,業者也有義務審查客戶網站(URL),以降低被用於博弈洗錢、詐欺等不法犯罪的風險。

數位部也澄清,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代理收付的日均餘額不得超過20億,且不具儲值功能,若超過此限或具備存匯功能,則屬於電子支付範疇,應受金管會監管。對於虛擬帳號的濫用問題,數位部正與金管會商議聯防機制,並已請金管會要求銀行強化開戶審核及虛擬帳號的運用規範,例如設定繳費時效、匯入金額上限和不可重複繳款,以降低詐騙及洗錢風險。

數位部將持續輔導第三方支付業者落實法規遵循,並與金管會合作打擊詐騙,共同維護金融秩序並確保民眾安全使用第三方支付服務。